报庆有奖征文 |《法制周报》是我最爱的一道“菜”
2020-08-24 15:45:5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张东久 | 作者:         

(图说:彭宏发帮村民收玉米)

8月17日上午,我与对口帮扶村的村秘书一同入户走访贫困户。回到办公室,发现我收集的一大叠《法制周报》不见了。一问,才知是一位同事拿去用于装修新房去了。我马上打电话给她,得知报纸还未使用,我赶紧要她先不要用。当天中午,我驱车数公里赶到她家,用一大捆其他报纸换回了我收集的《法制周报》。

2005年8月《法制周报》 创刊以来,就一直是我喜欢的“菜”。只要有空能买到,我都会买回阅读学习。特别是对上面刊发的一些有借鉴性、实用性强的法律(案例)解读,尤为喜爱。十几年来,《法制周报》“营养”了我,对现实中法律问题的拿捏、把握、分析和应用处置,渐渐可以命中靶心、精准有力。

今年7月24日上午,我对口扶贫的一贫困户户主姚某,在邵阳市一工地意外身亡,我及时前往事发单位,和姚某亲属一道,与对方商议善后赔偿事宜。我调查了解到,姚某是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,工作时因工伤身亡,属于典型的工伤事故,依法应依照“2020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”计算丧葬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等。一开始,对方承诺赔偿90万元,经过艰难谈判,我最大限度地为家属争取合法权益,姚某亲属获得一次性赔偿97万元。

8月15日下午,扶贫工作队的一个朋友打来电话向我咨询:“我哥哥在建住房,同组村民曾某带着7名亲友,手持锄头、木棍到工地阻工,扬言不停工就打人,我侄儿准备喊人来把他们打出去,可不可以?”我立即告诉他要制止其侄子的错误行为,否则有可能要触犯刑法。不久,朋友又打来电话:“侄子没有报复,但对方更嚣张了,我哥停工了,对方还用锄头毁损财物,怎么办?”我立即出招:用手机对暴力行为摄像取证。事后,朋友告诉我,对方见没人阻拦他们,还有人摄像,就灰溜溜地撤走了。朋友的侄子将拍下的视频发给了派出所,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予以立案,等待违法者的,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
(邵阳市双清区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、区检察院一级警督 彭宏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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